办卡第五天退费要扣百分之四十,是否七天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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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反映,她在杭州临安一家健身房办了卡,还没开卡,退费却要扣钱。采访时店员找出合同条款,说是因个人原因退费要扣40%手续费。不过记者了解到,最高法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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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家住杭州临安,今年五十岁,以前没去过健身房,就觉得嗯要锻炼身体嘛。然后当时他们说的是,嗯不需要请什么私教之类的。就是有人给我介绍那个健身器材嘛。钱交了以后,然后后面有一个人跟我说。嗯,要呃他们是推荐推荐。推销那个私教的嘛说。嗯你刚开始不会的话要要请私教的干嘛干嘛的。怎么个收费呢,嗯一节课要几百块钱吧,我就觉得唉算了吧。临安人民广场负一楼有一家久居易达健身馆。四月二十五号,李女士在这儿办了季卡,为期三个月,付了一千元。场地离家不远。交完钱他回去又考虑了几天,正好三十号那天有空嘛,我就过来了,我就想把钱给退掉,就觉得一开始说不需要私教课然后。后面又说嗯我没锻炼过的。要找个私教来带一下,要扣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这个你们有合同约定吗?我没有看合同。有没有签合同呢?当时他叫我写一下名字,写一下那个电话号码。我就写了。我也没有看,我没有,我手上没有。李女士觉得自己还没有开卡就要扣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很不合理,她希望全额退,打过派出所电话,然后他说呃协商了以后说扣一百块钱。也觉得不是一百块钱的事,我就觉得这个有点不合理,他办这个季卡我们是有送他一节就是说器械指导的。就相当于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会有教练带他就是说哈熟悉一下这个器械怎么用的,会有一节这种课的。但是私教课程是他自己想报就报,不想报也可以不报的呀,那您为什么不。上完之后体验课上完之后再看看。嗯,我我我想退,我想退了。讲这我们上次也跟他讲了,就是说要要扣他手续费的,店员从李女士手机里找出一份电子会员服务合同。其中有个条款。如个人原因退费,扣除已用时间的原价费用,加上原缴费金额的百分之四十手续费。上面的签名李女士说不是她本人写的,因为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这个预付式消费也有相关的规定嘛,就是消费者在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就他认为他这边是在。哦。第五天就跟您提出了这个退款。上次也跟他讲了他觉得百分之四十高,然后我们经理好像那天也经理跟他聊的吧。然后说是要扣他多少两百还是多少,因为我们也有人工成本的,不能说就是说他当天买了,然后呢。当天就直接就说要退扣他一百块钱的那个运营成本对吧,你包括我们教练给你做的体测都是有运营成本的呀,当时你测的时候你你就说。你就说让我去测一下,什么都没说吧,什么都没说,你说你说现场双方没达成一致。李女士把情况反映到了职能部门,对于预付式消费呢,就是说首先呢。呃,作为商家和这个消费者。那么双方呢,他必须要签订这个书面的合同。那么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呢。这个作为商家来说啊,作为消费者来说。首先呢要注意啊,就是一个呢,就是说是。呃,他一次性的充值的金额,他不能够超过五千元。这第二个呢,就是说在签订书面合同的时候。那么。呃,要注意到这个合同的这个违约责任条款里面,对对于这个呃消费者。啊,如果在七天的这个冷静期内。啊,如果说。呃,提出单方面提出这个退款的。那么因为我们这个消法也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商家来说。啊也应该。这个无理由的。啊,来这个执行这一方面的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李女士后来反馈职能部门约谈了店家。一千块钱已经退回来了,幺八幺八黄金眼记者报道。